哈尔滨发电厂(一)发电厂建设1920年中国商人徐鹏志,依靠地方官、商的援助,交付哈市董事会100万元(哈大洋)押金,争得全市办电权,筹办哈尔滨电业公司,并开始筹建发电厂。
初与美商华胜公司及白克满林顿公司,先后订立契约修建发电厂,因外商无理违约,修筑工程未能开工,资金损失30万元。
几经周折,1925年哈尔滨电业公司与德国西门子公司签订了建设发电厂、供电线路和电车工程合同,建厂规模为2机3炉,装机容量4000千瓦,电车轨道8公里及配电设备等。
全部承包建设总额为哈大洋253万元,由德商西门子洋行承建施工。
厂址位于今哈市南岗区文景街38号,建厂初期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
1926年4月动工兴建,主厂房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采用欧式建筑砖石混合结构,埋置深度为地下6.7米,锅炉房运转层为0米,底层为地下4米。
汽机房运转层为1.8米,底层为地下6.2米,机座基础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主厂房屋架下为10.35米。
汽机房东侧与配电室相联,配电室分上中下3层,上层为主控室并装设6600伏母线,中层为配电油开关和蓄电池室,下层在0米以下,装设厂用变压器等设备。
安装英国制造拔布葛式锅炉3台,每台炉传热面积为400平方米。
安装德国制造单机容量2000千瓦汽轮发电机2台(1、2号机)。
安装6600伏配电装置及架设配电线路7条。
电车14台,修筑电车轨道8公里,建设电车用变流厂1座及其它配套设备等。
全部工程经过1年半的施工建设,1927年9月竣工,机组经过调试和试运行,1927年10月10日正式发、供电和电车通车。
哈尔滨电业公司由于拥有全市办电权,1928年,相继撤销秋林洋行发电厂、永胜火磨发电厂和中东铁路发电厂的对外供电权,其用户改由哈发电厂统一供电。
1929年8月,收买耀滨电灯公司发电厂为分厂后,哈发电厂又称发电总厂。
1929年12月,扩建3号机组,装设德国制造的汽轮发电机1台,容量为6000千瓦。
安装英国制造拔布葛式锅炉1台,传热面积663平方米及其它配套设备。
1930年11月,3号机投产发电,全厂装机总容量达10000千瓦。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为了经济掠夺需要,伪满洲电业株式会社哈尔滨支店,于1935年3月,开始扩建发电机组,扩大主厂房,扩建汽轮机室4、5、6号机部位,扩建高压室、主控制室和锅炉房,主厂房建筑面积增至3781平方米。
安装日本产锅炉2台(5、6号炉),蒸发量各为39吨/时。
安装德国产汽轮发电机1台(4号机),容量4200千瓦(由道里发电所拆迁移装),1936年5月投产发电。
新装日本产汽轮发电机2台(5、6号机),容量各为14000千瓦,分别于1936年6月和1937年5月投产发电,使该厂装机总容量达38000千瓦(4号机1937年10月拆除)。
1937年,安装日本产锅炉2台(7、8号炉),蒸发量各为40吨/时,投产后原英国制造的4台锅炉拆除。
1942年,安装日本产锅炉1台(3号炉),蒸发量40吨/时,投产后全厂共5台锅炉,总蒸发量为198吨/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1、2、3号汽轮发电机组容量小,1954年12月,将容量各为2000千瓦的1、2号机拆除,迁往山西省大同发电厂。
1955年7月,将容量6000千瓦的3号机拆除,迁往河南省郑州发电厂,全厂装机总容量降为28000千瓦。
1957年10月,安装瑞典产蒸发量为49吨/时锅炉1台。
同时安装瑞典产容量10000千瓦汽轮发电机1台(4号机),1958年8月建成并网发电,全厂装机容量38000千瓦。
新装国产容量3万千乏双水内冷调相机1台,1968年6月1日投入系统运行。
水源:1927年投产发电时,水源取自地下水,安装深水井5座,每眼井深约70米,其中用空气压缩机抽水井2座,用电动水泵抽水井3座。
另设净水池1座,容量50立方米,将井水汲入池内,供全厂生产、生活用水。
1935年,引用松花江水源,以自来水及部分地下水,做为生产水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生产用水源以自来水为主,厂内深井做为补充水源。
日用水量800吨左右。
冷却水系统:建冷水塔2座,1号为八角形木制冷水塔,高25米,蓄水池容量为1160吨,西门子公司制作,1927年10月投产使用。
2号为十角形,上部为钢架木制结构冷水塔,高28米,蓄水容量3000吨,由宝利公司制作,1931年11月投产使用。
1935年扩建机组时,新建双曲线型钢筋混凝土结构冷却水塔2座(3、4号塔),3号塔高41米,塔基直径39米,蓄水容量2000吨。
4号水塔高45米,塔基直径40米,蓄水容量2000吨,分别于1936年6月和1937年5月投产使用,原1、2号冷水塔拆除。
1957年,为配合4号机组扩建,新建5号双曲线型钢筋混凝土结构冷却水塔1座,高50米,塔基直径40米,蓄水容量2000吨,1958年8月投产使用。
烟、灰系统:建厂时在锅炉顶部装钢板制圆形烟囱3基,口径1.2米,高21米。
后续装锅炉时又装钢板制圆形烟囱1基,口径1.2米,高15米。
1935年扩建机组时,在每台锅炉顶部装钢板烟囱共5基。
1957年,扩建4号锅炉时,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烟囱1座,高45米,并装有除尘设施。
贮灰场1座,贮灰量1.3万吨。
煤、油系统:建厂初期,贮煤场容量1万吨。
随着机组的扩建,贮煤场容量扩大为3万吨。
输煤系统由煤场至锅炉房间,铺设轻便小铁道,以1吨矿车用人力推煤。
1959年建成输煤栈桥,1961年实现输煤机械化。
在贮煤场另有1条10节车位的露天卸煤线,配备推土机2台,可同时卸车20节。
1972年,按照省电业管理局通知,进行煤改油工程,对5台燃煤锅炉的燃烧系统分批进行改造,改为燃油锅炉,并扩建1、2号泵房,在原煤场建设2个储油罐及输油配套设备,储油量3550吨,原输煤栈桥改为卸油专用线,可同时卸油车8-10节。
5台锅炉燃油改造工程,1974年10月全部竣工,成为燃油电厂。
铁路系统:在厂区南部建设铁路专用线1条(1条主干线3条支线),路长共4.5公里,与香坊火车站国有铁路联接,用于运送燃料和大型设备等。
1983年12月1日,机组全部停运,改建供热电厂。
(二)改建供热电厂哈发电厂原5、6号机组系30年代产品,电机绝缘老化,炉体腐蚀严重,热效率低,发电不经济。
为更新设备,提高热效率,改低压炉为中压炉,改建为供热电厂,既发电又可向周围地区供热。
为此,1983年3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计委)签发了《关于哈尔滨发电厂改建为供热电厂计划任务书的批复》,同意将哈发电厂现有烧油中低压机组拆除,改建为供热电厂。
1984年6月8日,水利电力部签发了《关于哈尔滨发电厂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批复》,并附批准改建工程总概算表。
改建工程设计由东北电力设计院承担。
1984年9月,东北电力设计院提出原厂址地质勘测报告。
据勘测主厂房位置地下水位为3.85-6.68米,地下水对各类混凝土无侵蚀性,厂区内建筑地耐力推荐数据为15-18吨/平方米,其它地质勘测数据,均符合电厂改建条件。
电力负荷平衡,据哈电业局提供的1983-1986年哈发电厂直配线负荷及66千伏系统电力平衡为:1983年,6-10千伏直配负荷为3万千瓦,66千伏负荷为2.8万千瓦,合计为5.8万千瓦。
1986年负荷预测为:6-10千伏直配负荷为3.5万千瓦,66千伏负荷为4万千瓦,合计为7.5万千瓦。
改建后电厂以供热为主,向南岗地区集中供热。
主要用热单位有:省委、省政府、国际旅行社、北方大厦、电视台、图书馆、展览馆、哈工大、建工学院等党政机关、大专院校、文化及服务单位,均在2.5公里范围内;大型工厂有酒精厂、亚麻厂及量具刃具厂等也在附近,厂址比较理想。
据141个单位的热负荷测算,实行集中供热后,可取消社会小锅炉600余台,烟囱510座,年节煤12万吨,年减少粉尘7844吨、二氧化硫722吨,对节约能源、减少城市污染,均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规模装机总容量为7.5万千瓦。
采用220吨/时燃煤锅炉3台,2.5万千瓦供热式汽轮发电机3台,一次建成,不留扩建余地。
厂区占地面积达10.2万平方米。
厂区地形为南高西低呈三级阶梯状,总平面采取阶梯式布置。
主厂房、主控制室、配电装置室、化学水处理室、卸煤装置及输煤栈桥布置在最高第一阶梯上;除尘器室和引风机室在第二阶梯上;烟囱及灰渣运转站在第三阶梯上。
每个阶梯高差为3米,第三与第一阶梯高差为6米。
主厂房采用外煤仓布置方式,依次为汽机间、除氧间、锅炉间、煤仓间排列。
主厂房长84米,宽81米,柱距为6米,汽机室、除氧间从1-15轴线总长84米,锅炉房、煤斗间从1-14轴线总长78米。
汽机室跨度33米,高20.7米,除氧间跨度7.5米,锅炉房跨度30米,高42.5米,运转层标高为8米,煤斗间位于锅炉房外侧,跨度10.5米。
主厂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浇制与梁板预制相结合,屋面采用钢框架、大型屋面板结构。
主控制室在配电装置室与主厂房之间,用天桥将主厂房与生产办公楼相联通。
卸煤沟工程,系地下9米钢筋混凝土框架式建筑结构(跨度7.5米×2),全长144米,采用双轨双路隙缝煤斗,每路长142米,装螺旋卸车机4台,每路2台,可同时接纳16个车皮卸载。
由于场地狭小,露天煤场布置困难,为减少环境污染,采用筒仓储煤方式,筒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直径为16.6米,高36.4米,储量为4000吨,新建储煤筒仓4个,共贮煤16000吨。
加上原有煤仓贮煤4000吨,总贮煤量为20000吨,可满足全厂8天耗煤量。
煤系统尚有碎煤机和输煤栈桥(长145米),输煤采用双路皮带机传输,1-8段皮带机全长838米。
循环水采用自然通风冷却水塔,利用原有5号冷却水塔,双曲线型钢筋混凝土结构,高50米,塔基直径40米,贮水池深度2米,淋水面积900平方米。
新建锅炉烟囱1座,钢筋混凝土结构,高150米,顶口直径4.5米,供3台锅炉使用。
除灰系统采用水力冲灰槽排渣,新建2个沉渣池,容积为720立方米,可满足3台炉48小时需要。
锅炉除灰由粉渣机破碎后落入渣沟,经灰渣转运站送至沉渣池中,再经桥式抓灰机装入渣斗车运至灰场(年排灰量约21万吨)。
为减少粉尘排放,每台锅炉装1台电除尘器。
贮灰场面积为348平方米,容量为9153立方米。
由于贮灰场容量限制,用汽车装灰随时外运。
厂内外铁路工程,由哈尔滨铁路勘测设计所设计。
铁路专用线在香坊火车站与国有铁路接轨,距电厂3.2公里,厂内铁路专用线全长2公里。
电厂以供热为主,供热半径为4.5公里,主要解决南岗地区集中供热。
据1985年15个大用户热力负荷预测:冬季最大用热量为278.5吨/时,平均用热量为235.4吨/时。
夏季最大用热量为210.9吨/时,平均用热量为177.5吨/时。
供热锅炉3台,每台蒸发量220吨/时,与1、2、3号机配套。
1号机为双抽汽轮发电机,供工业抽汽压力为10绝对大气压,采暖抽汽压力为1.2绝对大汽压。
2、3号机为背抽汽轮发电机,供工业抽汽压力为10绝对大气压,排汽压力为1.2绝对大气压。
供热附属设备装有JR-500型热网加热器5台,减温减压器6台,14sn-6型热网循环水泵4台,48A-12型热网补水泵1台。
供热管线,工业供汽管2路,总长7.11公里。
其中:南线长4.58公里(管径720×8毫米);北线长2.53公里(管径529×7毫米)。
采暖供、回水管各1路(管径820×9毫米),供汽干管总长19.6公里,支户线管总长23.6公里,采暖总面积为300万平方米。
厂外供热管线建设及管理,由哈市热力公司负责。
供热量每小时供200吨蒸汽和130百万大卡采暖热负荷。
供工业蒸汽压力为10公斤/平方厘米,温度300摄氏度;采暖供水压力为1.0公斤/平方厘米,最高供水温度105摄氏度,回水温度65摄氏度。
工程概算总投资21907万元,每千瓦投资29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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