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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新能源出资1.02亿元成立海上风电公司 51%股份实现完全控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2   来源:海上风电网   作者:风电之家   浏览次数:691
核心提示:福能新能源出资1.02亿元成立海上风电公司 51%股份实现完全控股

   福能股份4月27日晚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与海峡发电、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及运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石城渔港(200MW)、平海湾F区(200MW)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各方在福建区域内新取得的海上风电资源项目中50%部分(不含莆田平海湾DE区)。
  根据公告,海峡发电系上市公司和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小宁先生任海峡发电董事,因此海峡发电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海峡发电2015年9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在福建省莆田市,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能发电、潮汐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发电等新能源的电力生产与销售,投资与开发,设备维修,相关技术与咨询、培训服务。
  标的公司即新能源公司、海峡发电和华夏电力拟共同投资设立的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等新能源的投资与开发,发电与销售,设备维修,相关技术与咨询、培训服务,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其住所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其中福能股份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10,200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货币形式缴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1%;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7,800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货币形式缴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9%,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货币形式缴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
  公告表示,成立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及运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石城渔港(200MW)、平海湾F区(200MW)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各方在福建区域内新取得的海上风电资源项目中 50%部分(不含莆田平海湾DE区),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相关各方优势,加快推进上市公司海上风电业务进展,为上市公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中泰证券近日发布的研报表示,燃煤成本下降、风电装机增加、气电补偿兑现,带动了该公司2015年盈利大幅增长。而该公司热电、气电、风电、光伏、核电、水电全面布局,新项目凸显其成长性。该公司和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三峡新能源拟共同投资设立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1GW海上风电项目,未来再向福建省争取新增2GW以上的海上风电资源;在国内海上风电逐步启动的背景下,该公司已经走在了行业前列,在风电发展的新蓝海中已获先机,并有望成为A股海上风电运营的稀缺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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