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日新疆某居民楼的一场大火,导致10人死亡,9人中度肺损伤。
起因为15层某住户家中接线板燃烧引发火灾。
当地某消防官员为此在发言中提到“居民自救能力弱”受到网民们的嘲讽和责问。
来来来,我们来回顾火灾发生时和发生后的情形。
1.户主发现失火后,浇了两壶水见没有扑灭就带着女儿下楼寻救。
2.开门后遇到社区的人,三人到14楼求助,又返回15层继续救火,未能成功,便一起下楼避险。
难道不是通知同单元的其他住户逃生?甚至应该楼上楼下的挨家逐户敲门,通知着火了,快点跑。
小时候,村里有户人家的草堆着火了。
全村的男女老少都加入到救火当中,提桶、端盆的都有。
而且,那时的水还要跑几十米外的水塘里去取。
但居民楼里家家都有自来水,甚至有些人家都有水管,还有楼道里也应该有灭火器。
那对母女只浇了两壶水,就放弃了。
如果当时吆喝着全楼道里的男女老少都拿起桶、拿起盆,在自家放了自来水过来救火,效果会怎么样?会不会扑灭大火不知道,但减少灾情是肯定的。
其实那位发言人真的没有说错,我们的自救能力不仅仅是弱,差不多都没有了。
一副救火是消防员的事,与我何干?我能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就不错了。
今年夏天,我们当地前后就发生了两起高楼失火的事故。
也都是大白天。
然后,楼下一群仰着脖子观望的人。
他们口里说着“报警了吗”,一边举着手机拍视频、发抖音,天经地义的等着消防车来灭火。
虽然将11.24火灾事故全部推给居民自救能力弱是不对的,但也没完全说错哦!因为他们压根就没有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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