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网讯】此前,江苏三安电缆有限公司(下称:三安电缆)因拖欠江苏汉正铜业有限公司(下称:汉正铜业)8万元借款被告上法庭。
败诉后,三安电缆于近日再度上诉,欲以公司更名、借款已还、时效已过等理由摆脱债务,但均未能被法院采信。
公开资料显示,三安电缆位于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环城西路228号,法定代表人是丛志勇,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电工机械生产、销售;橡胶制品、仪器仪表、机电产品、家用电器、包装制品销售。
公司股东主要有:中国三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振华特种电缆有限公司、杨尔俊、钱东兰。
据了解,三安电缆此前名为江苏尔俊电缆有限公司(下称:尔俊电缆),于2012年3月10日,向汉正铜业借款8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到江苏汉正铜业有限公司现金人民币捌万元整”,并加盖公司印章。
2013年9月29日,尔俊电缆名称变更为三安电缆,并办理了变更登记。
此后,三安电缆一直未归还借款,汉正铜业索款无果,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尔俊电缆更名为三安电缆,其权利义务应由三安电缆享有和承担,故三安电缆应当向汉正铜业归还借款。
同时,因双方未约定借款的还款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应当从汉正铜业起诉之日起开始计算,故法院并未采信三安电缆“时效已过”的辩解意见。
此外,三安电缆还以“欠款已经归还”,“借款是公司董事杨尔俊的个人借款”“欠条上印章是假”等理由企图摆脱债务,但均未能拿出相应证据,故法院最终驳回了三安电缆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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