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机: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日期:2015-06-06附件下载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15-26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7层本公司会议室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茂新先生二、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25人,代表股份267,752,180股,占本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38.02%;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3名,代表股份239,007,283股,占本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33.94%;H股股东2名,代表股份28,744,897股,占本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4.0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核数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普通决议案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267,379,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59,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51.05%。
A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38,758,783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
H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620,897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7%。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2014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表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267,387,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66,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52.53%。
A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38,766,283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2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267,503,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
H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744,897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香港执业会计师)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分别为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国际及国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57,507,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6.17%。
H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8,741,109股,占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5.2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两子公司GINAF 公司及DURABUS 公司共同向德国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0万欧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67,511,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
3特别决议案: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未来3年内拟1次或分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授权董事会适时组织实施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尚婉婷律师、那扬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1、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2、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4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6月5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