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塘水电站整体资产起拍价:¥40万评估价:¥40万开拍时间:8月27日 10:00二竞买公告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7日10时至2020年8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信宜市新塘水电站的整体资产[水轮机2台、发电机2台、配电屏2台、励磁屏2台、变压器2台、压力管750米、高压线路800米、涡室机房1座、拦水坝一座等资产]。
上述标的物起拍价:40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携带相关证件到信宜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信宜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电话:0668—8853645(刘法官),需要看样的,请自行前往电站所在地信宜市贵子镇平民新塘村了解。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成交规则:1人报名1人出价且不低于起拍价时拍卖成交。
六、本标的物交吉拍卖。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1.该电站目前已停产,压力管等损坏,需修复好方能发电;2.按电站与平民村委会所签订合同,电站每年要按当年总产值交税后的6%上缴管理费(平民村委会、贵子镇企业办各占3%);3.按电站与新屋队所签的用水协议,电站每年按每亩500市斤稻谷作赔产,按十五亩计算,每年赔产稻谷7500市斤。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可通过支付宝转账或银行转账在2020年9月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信宜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信宜市支行,账号:955883201600003603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粤0983执恢243号拍卖款],并及时与承办人联系,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二十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668-8882133。
联系地址: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三标的物介绍(一)固定资产1、建筑物建筑物包括厂房、宿舍、升压站、拦河坝、钢压力管。
2、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包括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输电线路、励磁控制屏设备。
2012年12月发少量电度至今停止发电(因下大雨,导致山体滑坡把压力管压裂)。
(二)无形资产信宜市新塘水电站位于信宜市贵子镇平民村委会,建设用地租用,土地所有权性质集体所有。
(三)水力资源信宜市新塘水电站位于信宜市贵子镇平民村委会境内,辖区内贵子河属黄华江支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