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电光伏并网装机预计在1.1亿千瓦左右。《征求意见稿》提出,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2020年风电、太阳能累计发电量占比同比提升0.9个百分点至9.5%,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在9.6%左右。这意味着,2021年风电和光伏发电比重将提升1.5个百分点左右,提速比上一年力度高出50%。
二、存量风光项目迎大规模并网时代。根据此次《征求意见稿》,2018年底前核准但2020年仍未并网的在建陆上风电项目,列入2020年国家竞价补贴清单但2021年上半年仍未并网的在建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9年和2020年核准(备案)的竞价风电项目和平价风电、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等存量项目如在2021年底前并网的均直接纳入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2018年底前核准但2020年底前尚未并网的在建陆上风电项目、列入2020年国家竞价补贴清单但2021年上半年仍未并网的在建光伏发电项目,如2021年底前仍不能并网的,不再纳入后续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这意味着,2021将将由大量风光历时项目可以完成并网。
三、“十四五”户用市场可期。2020年我国户用光伏新增装机达到10.1GW。《征求意见稿》提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依然有补贴,且不占用年度保障并网规模,直接并网消纳。这将进一步加速户用光伏市场投资。并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启动“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和“千乡万村沐光行动”。
四、风电、光伏大基地、新基地可期。《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快开发论证,落实建设条件,抓紧核准(备案)一批新增项目,并推动开工建设,确保后续年度并网规模。新增规模由省级主管部门决定,地方政府为了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非水权重指标,会放开手脚放量发展,并创造条件加速上项目。加快推进山西晋北、新疆准东、青海海南州、东北扎鲁特等存量新能源基地项目建设。
五、风电、光伏技改提升日程。《征求意见稿》提出,启动老旧风电项目技改升级。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业主单位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鼓励地方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国家出台政策,地方制定具体细则并组织实施,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
六、保障并网消纳,促进储能发展。国家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消纳多元保障机制。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装机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市场化并网指超出保障性消纳规模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在落实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电化学储能、可调节负荷等新增并网消纳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以项目上网电价或同一业主在运补贴项目减补金额等为标准开展竞争性配置。优先鼓励保障性并网规模与减补金额相挂钩,原则上各省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保障性并网规模定向用于存在欠补的企业以减补获得保障性并网资格。建立省际保障性并网规模置换机制,各地保障性并网规模当年使用、跨年作废,通过新增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落实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的,经送受省份协商并会同电网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后,相应调减受端省份保障性并网规模并调增至送端省份。
一、总体要求
二、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
三、建立并网消纳多元保障机制
四、积极推进存量项目建设
五、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
六、加快开展项目储备和建设
七、地方政府自主组织项目建设
八、电网企业积极做好并网消纳工作
九、发电企业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十、严格执行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十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政策落实
十二、加强政策激励,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