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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70MW风电项目开始招标,单机要求≥3MW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2   来源:每日风电   作者:风电之家   浏览次数:1453
核心提示:三峡新能源70MW风电项目开始招标,单机要求≥3MW

三峡新能源利通区五里坡风电项目(70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FD-SB202019D)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能源利通区五里坡风电项目(70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利通区五里坡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新能源利通区五里坡风电项目(70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三峡新能源利通区五里坡风电项目(70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08 月28 日 09 时00 分到2020 年09 月03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09 月17 日 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09 月17 日 10 时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利通区五里坡风电项目(70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利通区五里坡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利通区五里坡风电项目(70MW),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五里坡境内,总装机容量70MW,本期工程计划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风力发电经升压后通过110kV 线路接入同利330kV 变电站完成电力输送。规划区域在东经106°23'48.65"- 106°29'30.98",北纬37°40'9.91"- 37°41'50.41",海拔在1200-1310m 之间,占地面积约为17km2。


2.2 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五里坡附近


2.3 建设规模:70MW


2.4 交通运输条件:本工程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大件运输自银昆高速石沟驿高速路口下高速后进入S308 省道,在S308 省道上经过5km 后左转进入无名道路,在无名道路上运输2km后进入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五泵站道路,在泵站管理处道路南侧1.5km 处开始新建场内道路,新建场内道路处为场外道路与场内道路交界点。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三峡新能源利通区五里坡风电项目(70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采购项目包含: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塔筒及附件采购等,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1 单机容量为3MW 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70MW,投标容量不低于70MW 且不超过总容量的3%,允许不同机型组合)及配套塔筒设备和配套服务,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2.5.2 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包含风机基础设计)、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采购;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备品备件(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2%,少于1 个时按1 个提供);技术资料及相应配套服务(包含预应力锚栓现场安装指导、产品送第三方检测、取得相关报告等);


2.5.3 本项目进场道路与场内道路的分界点为:宁夏盐环定扬水管理处五泵站南侧1.5km 处,坐标点:X=622317.93,Y=4174814.64(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场内道路范围是指招标人修建风机所需的检修道路,进场道路起始点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等都不属于风电场范围,其中进入风电场范围内之后为满足设备运输所需要的道路改造及桥梁加固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仅承担场内道路为满足设备运输所需要的改造、桥梁加固的费用,不免除投标人在设备交货之前的运输和保管责任),其他所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梁加固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条件进行微观选址并出具报告。


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


2.6 交货批次和进度:预应力锚栓组合件按照招标人要求于2020 年10 月开始供货,并于12月31 日前全部到货;第一批次5 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2021 年05 月15 日前全部到货,第二批次10 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2021 年06 月15 日前全部到货。第三批次剩余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2021 年07 月15 日前全部到货(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三峡新能源利通区五里坡风电项目风机机位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公司(企业);


②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2)业绩要求:


①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或同平台)成功并网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


②近3 年2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240 台套(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 年8 月28 日 9 时整至 2020 年9 月3 日 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来源:三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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