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2022年氨产业和氨燃料动力系统上海国际论坛”
自2022 年 1月 1日起,硫含量限制将扩大到所有进入SOx 排放控制区的船舶。
为了更好交流清洁燃料产业发展趋势和机会,
根据2019 年港区空气质量改善特别法,在韩国SOx 排放控制区(包括仁川、平泽、唐津、蔚山、丽水、光阳和釜山)停泊或抛锚的任何船舶,不得消耗含硫量超过0.1% (wt%) 的燃油。该规定自2020 年 9月 1 日起生效,直至2021 年 12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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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通过该指定港区的船舶,须在轮机日志中记录燃油更换等信息,并自燃油交付之日起在船上保存不少于12个月(第10 条)。
近日韩国发布通知,自2022 年 1月 1日起,所有在韩国港口航行的船舶不得使用含硫量超过0.5% 的燃油,但适用于0.1% 限制的SOx 排放控制区的船舶除外。
将于2022年1月13-14日在上海继续举办。咨询报名:china@ishipoffshore.com 或 chinabobli@126.com 美国空气化工、中国空分工程、中石化、中远海运、中船动力、美丰化工、日本石川岛重工、森松重工、加拿大Pacific Green、法国液化空气、协鑫新能源控股、德国迅斐利电工、日彬食品科技、日本MOL、NYK、法国达飞、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中船708所、上海船舶设计院、中国能源协会、中土科技集团等中外单位已报名到会现场交流。
违反该法的船东可能面临最高1,000,000 韩元的行政罚款(第24 条)。
韩国《海洋环境管理法》第44 条规定了一致的立场,即自2022 年 1月 1日起,所有在韩国港口航行的船舶不得消耗含硫量超过0.5% 的燃油,除SOx 排放中的船舶外适用0.1% 限制的控制区域,任何违反本法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最高1000 万韩元的罚款或最高1 年的监禁(第129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