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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江苏沿海地区加快建设近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8   来源:国家发改委   作者:风力发电   浏览次数:156
  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规划全文)的通知,对江苏沿海地区中长期产业发展做出规划。规划提出:在能源基础设施方面,发改委对该地区的油气管道、电力运输、风电光伏产业、核电等设施建设都提出了目标。展望未来,江苏沿海地区将推动油气煤等基础能源的基地与转运中心建设,重点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
  
  发改委指出,江苏沿海要加强电源点及电力、油气输送通道规划布局,统筹建设海上风电、沿海LNG接收、煤炭中转储运和核电基地。
  
  推进深远海风电试点示范和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支持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和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推进沿海天然气管网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沿海电网过江通道和天然气过江通道,打通长江北翼绿色能源和天然气输送管道。
  
  发改委介绍,绿色能源基地建设的重点有:加快建设近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规划研究深远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实施丰海、通海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重点项目,同步规划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配套调峰电源和南通—苏州过江通道工程。
  
  发改委提出,要在江苏沿海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推进风电全产业链布局和光伏产业集群化发展,建设盐城国家级海上风电检验中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加快突破光伏产业关键技术,实现产业链自主可控;研究风电制氢储能,推广新能源应用,建设新能源应用示范城市。
  
  发改委在规划中指出,新发展规划的提出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区域整体实力,有利于完善海洋强国的整体布局等。支持江苏沿海地区积极探索临海、近海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经验,发挥可再生能源优势和海洋降碳固碳功能作用,建设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可再生能源基地和蓝色碳汇功能区,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地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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