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中央研究院“文明行车 礼让行人”的正确打开方式

发布日期:2021-08-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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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文明行车 礼让行人”的正确打开方式
近日,北京市交安联办、首都文明办
市交通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联合组织开展
“文明驾车、礼让行人”
专项行动
倡导广大市民作城市文明的践行者,
斑马线上,敬畏生命
文明驾车,礼让行人
标准的“礼让”动作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非混行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交叉路口左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从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其他影响或者妨碍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过街通道通行。机动车停车礼让的同时,可挥手示意行人先行并耐心等待。行人在通过斑马线前,应首先观察是否有信号灯控制,有信号灯的,要在绿灯亮时步入斑马线;切勿出现沉迷低头玩手机等行为,忽视道路交通安全。与机动车相比,行人处于天然的弱势,当交通事故发生时,行人受到的伤害程度要远远高于机动车内司乘人员。所以,行人切不可闯红灯,钻越或翻越绿化带、隔离护栏,横穿马路;过马路时不可做低头族、戴耳机听音乐;不要在道路上追逐猛跑、坐卧、打闹;不要与机动车抢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4日公布了一批新增设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其中工人体育场西路、广宁伯街、安定门东大街等217处路口的“电子警察”升级增加了可记录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交通违法行为的功能。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交管部门将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为深化首都文明交通建设,依法出行,共同构建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作为中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的一员,我们更需要了解如何降低事故风险,保障自身和行人安全!驾驶员们要从自身做起,在开车途中避让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在现场执法过程中,交警如果发现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首先采取现场纠正的形式,指挥机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并指出违法行为,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以电子监控形式采集相关证据资料,上传信息系统,通知违法当事人接受违法处罚。非现场执法方式,目前有两种证据采集方式:图片形式+视频方式。
第一张图片
主要是记录机动车还未到达人行道线的时候,行人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
第二张照片
是记录机动车进入了人行横道的区域,阻挡了行人通行。
第三张照片
如果人行横道上有红绿灯控制,还要记录上行人未闯红灯,进入人行道的行为。另根据执法需要,会对机动车采集特写照片,可能需要2-4张照片。
图片示例如下 :
素材来源:北京机关党建
编 辑:王梦真
审 核:吕娜、李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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