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党委召开2021年第三轮巡察(专项)动员部署会,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有关巡察工作要求,对做好2021年第三轮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党委书记、董事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贺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尹守军宣布了2021年第三轮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潘乾刚主持会议。
会议为本轮党委巡察工作组组长、副组长颁发了聘书,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现场签订了《纪律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
贺建华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巡察是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举措,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是完善体制机制的重要手段,通过专项巡察,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效能。要坚持“严”的总基调,强化组织领导、对标集团有关巡察工作要求,高质量、规范化开展巡察工作,确保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目标圆满收官。
贺建华强调,本轮专项巡察要突出“专”的特点,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总体要求,重点围绕贯彻落实集团“11256”发展战略和新“1246”发展战略,聚焦公司“争资源、增效益、精质量”方针落实,风资源获取机制体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聚焦供应链机制体制建设,提升采购质量稳定性情况;聚焦异地子公司落实“保交付、控风险”方针以及基地生产能力建设等方面情况,细化监督检查内容,精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推动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会议强调,党委巡察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依规依纪开展巡察;有关部门要支持巡察组工作,形成监督合力;被巡察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认真接受监督检查,共同完成好本轮专项巡察工作任务。
公司党委2021年第三轮巡察将派出1个巡察组,对资源与工程事业部、供应链管理部、东方兴安盟风电、东方山东风电4个单位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专项巡察。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党委巡察办、巡察工作组成员、被巡察单位党支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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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图 李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