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全省新增风电规模为12.2GW,全部用于无补贴风电项目建设,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
具体分解下放数量:阜新、朝阳各2GW,沈阳、营口、铁岭各1.5GW,大连1.2GW,鞍山、葫芦岛各1GW,锦州500MW。
开发业主选择方面,该项目方案明确,各市通过竞争优选的方式确定开发业主,每个申报单位(一级母公司和子公司及分公司都视为一个公司)原则上最多参与三个市的竞争。单个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不低于150MW。
在风电项目电价方面,明确项目年度保障利用小时(1850小时)按燃煤发电基准价结算,超出部分延续《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发改能源【2020】253号)政策执行,即确保企业承诺利用小时数低价结算(如不足,按实际超出部分低价结算)。
该《意见稿》明确优先支持具备以下三种条件的项目:一是在辽宁省有一定的调峰调频能力;二是承诺配套储能设施10%以上;三是具备源网荷储、多能互补条件。
征求意见稿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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