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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头条新增12.2GW,优先支持配备储能项目!辽宁征求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4   来源:海上风电   作者:风电之家   浏览次数:794
核心提示:新增12.2GW,优先支持配备储能项目!辽宁征求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意见!

 编辑丨风电之家/ 团队

风电之家/(微信号:)获悉,近日,辽宁省发改委起草并印发了《辽宁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新增风电规模为12.2GW,全部用于无补贴风电项目建设,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

具体县、市新增风电项目建设分配方面,阜新、朝阳分得2GW,沈阳、营口、铁岭分得1.5GW,大连分得1.2GW,鞍山、葫芦岛各分得1GW,锦州分得500MW。

开发业主选择方面,《意见稿》明确,各市通过竞争优选的方式确定开发业主,每个申报单位(一级母公司和子公司及分公司都视为一个公司)原则上最多参与三个市的竞争。单个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不低于150MW。

在风电项目电价方面,《意见稿》明确项目年度保障利用小时(1850小时)按燃煤发电基准价结算,超出部分延续《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发改能源【2020】253号)政策执行。

《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发改能源【2020】253号)政策显示,年度结算时,确保项目年度保障利用小时(1850小时)平价结算。超出部分,确保企业承诺利用小时数低价结算(如不足,按实际超出部分低价结算)。

同时,《意见稿》明确优先支持具备以下三种条件的项目:

一是在辽宁省有一定的调峰调频能力;

二是承诺配套储能设施10%以上;

三是具备源网荷储、多能互补条件。

对于因非不可抗力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进度的,取消项目建设计划资格,该企业五年内不得在辽宁境内申请风电光伏建设;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十年内不得在辽宁境内申请风电光伏建设

政策原文如下: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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