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官网22日消息,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就3月6日海阳核电厂2号机组发生的两起运行事件进行介绍,称根据《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手册》,两起事件均被界定为0级事件,即“无安全意义”的事件。
近日有媒体对国家核安全局网站公布的3月6日海阳核电厂2号机组发生的两起运行事件进行了转载和报道。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核安全局通过国家核安全局网站公开核电厂的运行事件信息,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进行的,从2019年6月至今,已公开核电厂发生的19起运行事件,其中2019年14起、2020年5起。
2020年3月6日,海阳核电厂2号机组的事件发生。
海阳核电厂根据《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将两起事件界定为运行事件,并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了运行事件通告。
机组在两起事件过程中,无放射性后果、无人员照射、无环境污染。
根据《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手册》,两起事件均被界定为0级事件,即“无安全意义”的事件。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说明:从我国核电厂运行事件发生的总体趋势看,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每台机组的平均运行事件数量分别为0.87、0.89和0.64起,低于美国的2.6、2.1和1.7起,也低于法国等许多国家,说明我国核电厂的运行管理水平在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