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月22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云南能投提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目前上市公司内的光伏项目(葫芦地、竹园、石林)有什么税收优惠?公司回答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公司符合其中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之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之(四)云南省,第47项"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之条件。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08]46号文《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光伏项目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之条件,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