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提出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健全全面放开经营性发用电计划后的价格形成机制、切实做好公益性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切实做好规划内清洁电源的发电保障工作等7大工作要点。
其中,针对清洁电源的消纳从发电端也做出了相关要求:1、研究推进保障优先发电政策执行,重点考虑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保障性收购。
2、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工作,对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要将全部电量纳入优先发电计划予以保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上网。
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如存在弃风、弃光情况,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将弃风、弃光电量全额核定为可转让的优先发电计划,可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发电权交易转让给其他发电企业并获取收益。
电力交易机构要按要求做好弃风、弃光优先发电计划的发电权交易的组织工作,推动交易落实。
3、电网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应按要求承担相关责任,落实清洁能源消纳义务。
鼓励参与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的市场主体消纳优先发电计划外增送清洁能源电量。
4、鼓励经营性电力用户与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消纳计划外增送清洁能源电量。
电力交易机构要积极做好清洁能源消纳交易组织工作,进一步降低弃水、弃风、弃光现象。
5、清洁能源消纳受限地区要加快落实将优先发电计划分为“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两部分,其中“保量竞价”部分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市场化交易未成交部分可执行本地区同类型机组市场化形成的平均购电价格。
同时,针对消纳的问题,6月26日,在水电水利规划总院召开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18》发布会上,水电总院院长郑声安也指出,2019-2020年,可再生能源规模将持续快速增长、利用效率将显著提升,消纳长效机制将逐步完善,发电利用率和资源利用率将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间,弃水、弃风和弃光问题将基本得到解决。
《报告》预测,未来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仍将持续增长,电力消纳也将有序推进。
预计2020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规模将达约8.8亿kW,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15%以上,发电利用率和资源利用率将进一步提升,弃电量和弃电率将保持在合理水平。
推进能源质量变革和效益变革,实现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
《报告》预计,到2019年底,陆上风电平均单位千瓦造价将降至6900元,风电累计并网容量将接近2.1亿kW;光伏平均造价将降至4000元/kW左右,太阳能发电累计并网容量约2.1亿kW。
预计市场主流晶硅类光伏电池平均转换效率将提高到22%左右,2019-2020年,光伏发电将提前实现发电侧平价上网目标。
随着今年的光伏新政的下发,平价与补贴项目将在一段时间内共存,共同推进平价上网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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