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情况名称及简称、外文名称及缩写、法定代表人、企业性质、股东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办公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网址、电子邮箱)、企业简介等。
(综合管理部负责)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古能源集团外文名称及缩写:Inner Mongglia Energy Grop, IME法定代表人:何雨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万正尚都小区3号写字楼经营范围: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器辅件销售;销售代理;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煤炭开采;燃气经营;公共铁路运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港湾大厦,邮编010020,邮箱mnjtbgs@126.com企业简介: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0亿元,现有资产总额695.06亿元,在册职工1万余人,是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入选全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
公司拥有发电总装机2363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1407万千瓦,新能源装机956万千瓦),煤炭资源储量57亿吨,城市居民供热能力1.1亿平方米,具有电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电力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是全国9家拥有该资质的企业之一,现有中高级职称人员2729名,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自治区级创新工作室7个,2022年共获得自治区及以上科研成果41项、专利12项、专有技术7项、工法5项,具备能源电力工程规划、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运维全产业链建设能力。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企业的功能定位以及打造成为中国企业500强要求,公司制定了做强新能源、新供热、新电建,做优煤火电的“三强一优一大”发展战略,打造技术领先、资产优良、管理规范、充满活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一流大型能源企业。
二、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党委会:(一)党委会建设情况党委会应由7人组成,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2人、党委委员4人。
现有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1人,党委委员2人,尚缺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和3名党委委员。
(二)党委会管理权限1.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公司贯彻落实;3.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各治理主体依法行使职权;4.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5.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7.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三)党委会工作运转流程内蒙古能源集团党委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企业的“根”和“魂”,对企业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研究、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
2022年,党委会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135项,研究决定156项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董事会:(一)董事会建设情况内蒙古能源集团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
其中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推荐。
外部董事原则上应为6名。
现有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4名,暂缺副董事长1名,董事3名(其中外部董事2名)。
(二)董事会管理职权董事会审议事项: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及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2.集团公司主业确定及调整方案。
3.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5.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增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6.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重组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方案。
9.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特别监管类和非主业的投资项目。
10.公司集团层面清产核资事项。
11.集团公司对外担保和借款事项。
12.集团公司产权转让,重要子企业股权转让导致失去控股地位等事项。
13.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上市方案,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方案。
14.集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15.集团公司重大项目后评价报告。
16.超过300万元(年度累计)的对外捐赠或赞助事项。
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合规工作报告等。
18.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均需报自治区国资委审批、备案。
董事会审议决定事项:1.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要专项规划。
2.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集团公司年度筹融资计划、担保计划,计划外的具体对内担保事项和5亿元以上筹融资事项。
4.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除特别监管类、非主业之外的具体投资项目。
5.集团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方案。
6.集团公司资产支持计划发行、中期票据、短期及超短期融资券方案。
7.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8.年度累计100万元以上、300万元及以下的对外捐赠或赞助事项。
9.生产经营由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资金出借事项。
10.集团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
11.集团公司治理机制改革方案、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等重要改革方案。
12.总部机构设置和调整事项。
13.子企业(包含分、子公司,下同)等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领导班子编制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14.子企业的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清产核资、增加注册资本金事项。
15.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二级子企业产权事项。
16.集团公司及其子企业2000万元以上(原值)的重大资产处置事项。
17.集团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产权无偿划转、产权转让、置换事项。
18.集团公司重大收入分配方案。
19.出资企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参股企业涉及股东其他重大事项。
20.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合规管理体系、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以及后评价体系。
21.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计计划和重要专项审计报告等事项,以及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
22.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子企业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23.集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调整及其议事规则。
24.选举集团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或解聘集团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
25.集团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和薪酬分配事项。
26.听取经理层战略规划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27.听取分公司经理、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度工作报告。
28.集团公司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以及重大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维护稳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29.子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订。
30.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定期听取董事长、总经理授权行权情况报告。
31.听取子企业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情况。
32.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3.其他应由董事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上述事项,涉及列入自治区国资委重要子企业名单的子企业,以及国资委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涉及集团公司职工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作出决议。
(三)董事会工作运转程序内蒙古能源集团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接受股东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
董事会运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经理层:(一)经理层建设情况公司章程明确,设立经理层,经理层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4人、总会计师1人。
现有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总会计师1人,尚缺副总经理1人。
(二)经理层管理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2.拟订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3.拟订公司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4.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一定额度内的投资项目;5.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6.拟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及一定金额以上的其他融资方案,批准一定金额以下的其他融资方案;7.拟订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方案;8.拟订公司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批准公司一定金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9.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10.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11.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方案;12.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13.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14.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5.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或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16.拟订公司的收入分配方案;17.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18.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19.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20.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21.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三)经理层工作运转程序内蒙古能源集团经理层建设及运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执行。
公司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依法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责。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履行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三、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681.08亿元,负债总额560.4亿元,所有者权益120.68亿元。
营业收入178.51亿元,利润总额1.14亿元,净利润6.86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8.9%。
四、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一)主要生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1.发电量:315.2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8.54亿千瓦时。
其中:火电发电量273.3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3.82亿千瓦时;新能源发电量41.9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73亿千瓦时。
2.厂用电率:厂用电率6.79%,同比降低0.3个百分点。
3.供电煤耗:供电煤耗完成322.16克/千瓦时,同比降低6.9克/千瓦时。
4.发电利用小时:发电利用小时累计完成4495小时,同比增加432.9小时。
其中火电利用小时5282.65小时,同比增加687.53小时;新能源利用小时2242.49小时,同比减少42.46小时。
5.供热量:3052.77万吉焦,同比增加331万吉焦。
6.煤炭销量:煤炭销量完成599.61万吨,同比减少0.95万吨。
(二) 重点项目投资情况1.金山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49.9亿元,2022年完成投资15.3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7.29%,自开工累计投资完成40.35亿元。
2.上海庙煤电项目(长城电厂):项目总投资65.7亿元,2022年完成投资22.1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3%,自开工累计投资完成43.2亿元。
3.右中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53.43亿元,2022年完成投资8.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43%,自开工累计投资完成48.85亿元。
4.清洁能源公司东苏达萨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32.53亿元,2022年完成投资11.5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41%,自开工累计投资完成11.59亿元。
(三)2022年环境保护情况1.为规范和促进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集团公司先后完善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调查处理规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生态治理和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环境保护制度,使集团公司的各项环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生产运行维护,环保设备设施按发电厂主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和考核,同时认真抓好污染物排放监测工作,保证了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2022年,集团公司SO2排放绩效0.09g/kwh,同比降低0.01g/kwh;NOx排放绩效0.19g/kwh,同比降低0.03g/kwh;烟尘排放绩效0.01g/kwh,同比减少0.01g/kwh。
3.2022年初集团公司下发了《环保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清单中明确了各单位应完成的24项环保重点工作任务,每项工作都制定了一级网络进度计划,明确了时间节点,对重点工作任务进度滞后项目进行了督办。
五、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营业收入预算数171.99亿元,实际完成 178.51亿元 ;利润总额预算数1.51亿元,实际完成1.14亿元。
六、企业领导人薪酬水平七、重大事项2022年,内蒙古能源集团向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300万元,用于支持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向四子王旗东八号乡高家沟村捐赠3.25万元,以实际行动书写国企担当。
八、履行责任情况1.社会责任:内蒙古能源集团扎实开展消费帮扶工作,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通过指导和帮助四子王旗高家沟村,开展“助力建强村党组织、精准项目帮扶、推进产业帮扶、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等工作,推动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由传统产业向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新兴产业转变,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带动群众拓宽致富渠道,积极推进消费帮扶完成各类采购10.5万元。
2.安全责任:2022年,内蒙古能源集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总部所有层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印发总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职清单,共涉及8位公司领导、19个部门、190多个岗位。
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职责,促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在自治区202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日常考核与现场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以总分90.05分位列自治区直属15家生产企业第一,取得自治区直属生产企业中唯一的“优秀”评级。
3.经济责任:2022年,内蒙古能源集团对所属单位2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关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经营业绩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
通过审计有效地促进了领导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九、职工权益维护方面(一)人才引进、职工招聘方面2022年度完成招聘398人,组织开展集团公司2022年度校园、社会招聘,其中为锡林热电、长城发电、新能源公司、胜利矿业公司、电力设计院、送变电等23家单位招聘大学生251人;为长城发电公司、金山二期、胜利矿业公司、智慧运维公司、电力一公司等6家单位开展社会招聘7次,录用147人,公开招聘比例100%。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2022年度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1959人,共有8人通过正高级电力工程系列职称评审,58人通过副高级电力工程系列职称评审,152人通过电力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213人通过电力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为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人才储备。
(三)职业技能评价方面2022年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共计842人参加,516人通过,通过率 61.35 %。
其中高级技师11人,技师35人,高级工84人,中级工261人,初级工125人。
(四)职工教育培训方面2022年度完成公司级培训项目75个,共培训6722人次。
(五)集体合同严格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签订《集体合同》,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明确职工工资发放、休息休假、安全卫生、培训教育等方面内容。
(六)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健情况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系列活动。
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通过全员理论考试、宣传教育培训、集中竞赛、检查考核等活动,强化广大职工对《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营造和谐、健康安全生产环境。
(七)职工医疗互助深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两会”精神,持续做好“开门纳谏办实事”活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2022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通过为职工住院医疗和女性馨康互助保障,把互助保障作为拓展服务职工群众的便捷渠道、维护职工切身权益的有效途径,深入普惠职工群众,切实减轻患病职工的医疗负担。
十、董事会工作报告摘要(一)董事会设置情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董事会设有董事11名(外部董事6名)。
刘志宏、潘瑛2位外部董事分别于2022年11月和12月因退休解除董事职务,现有董事7名。
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自治区国资委委派外部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建立了董事会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的召开以及议事决策程序等有关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制定了议事规则,明确了专门委员会组成和办事服务部门;5个委员会均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
(二)制度建设执行情况。
修订完善《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会议权责清单》,明确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57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建立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制度,制定实施《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将17项董事会决策事项授权董事长、总经理代为行使,提升了企业决策效率。
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制度建设,下发《子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出资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出资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指南》,以董事会评价细则的形式明确了子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下发《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符合要求的重要子企业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下发《关于建立子企业董事会向总经理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22家子公司建立了董事会向总经理授权管理制度。
(三)董事会运转情况。
2022年,内蒙古能源集团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听取情况报告4项,审议议案139项,涉及投资计划、机构调整、重大改革、项目立项、资产收购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形成战略与投资类决议21项,重大改革类决议12项,审计与风险类决议6项,薪酬与考核类决议7项,融资担保类决议34项,机构设置和调整类决议5项,其他类决议54项。
董事会历次会议召开与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投资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法治建设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