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张正华 见习记者 胡静漪 记者 张帆长兴县10千伏雉城储能电站。
浙江新闻客户端拍友 汤天承 摄为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近日,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出台《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明确2021至2023年全省建成并网100万千瓦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十四五”力争实现200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发展目标。
近年来,浙江新能源装机容量持续增长,但新能源大规模发展还需克服一些难点,如新能源、特别是分布式电源的间歇性特征给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巨大挑战,新能源电能大规模输出加剧了电力输送通道紧张状况等。
长兴县10千伏雉城储能电站。
浙江新闻客户端拍友 汤天承 摄“新能源具有随机性强、波动性大和抗扰动能力差的短板,要提高电网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就要丰富储能参与电网联合调频辅助服务的应用场景。
”国网浙江经研院专职孙轶恺说。
此次《意见》重点支持集中式较大规模和分布式聚合平台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为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持及调峰能力,并鼓励探索开展储氢、熔盐储能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
《意见》明确要有序开展电源侧储能建设,大力发展电网侧储能建设,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建设,着力推动独立储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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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拍友 姚靖霖 摄为支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浙江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撑。
支持引导新型储能通过市场方式实现全生命周期运营,过渡期间,调峰项目给予容量补偿,补偿标准分别按照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退坡。
联合火电机组调频的示范项目,按储能容量每月给予20万千瓦调频奖励一定用煤量指标。
各地也可研究出台各类资金支持政策,金融机构为示范项目提供绿色融资支持,鼓励引导产业资金注入产业,采用多种手段保障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