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公告,公司的三家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中俄丝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3月30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3.68亿股表决权委托给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占公司总股本的22.69%。
公司控制权将从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变更为王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拥有公司最大表决权份额。
天眼查数据显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前为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