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2025届校园招聘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是1982年2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运营商。
公司注册资本1138亿元,共有5家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化与销售、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并积极发展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业务。
公司在2024年《财富》世界500强中排名第56位。
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在央企位居前列,连续20次获评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A级。
【向下滑动查看详情】一、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热爱海洋石油事业,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满足招聘单位业务发展需要,认同中国海油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二、招聘对象国家教育部所属以及省、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以及回国(境)后初次就业并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学业结束2年内的毕业生也可报名。
三、外语要求本科生应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研究生应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应通过相应的外语水平考试。
外语专业毕业生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等级最高水平。
因海洋石油业务产业链及种类多、地域分布广、单位及岗位特点各异,上述条件为基本要求,具体应聘条件以各招聘单位岗位需求为准。
四、优先录取优才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报名要求的,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免予参加统一考试,经招聘单位面试及综合考评后择优录用:1.泰晤士高等教育当年世界大学排名前30名高校的研究生(且本科毕业院校也属于该范围,或国内985院校),泰晤士高等教育当年世界大学排名国内前10名的高校毕业生。
2.获得过两次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
3.博士研究生。
五、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范围1.西藏、青海、新疆三省(区)及四川、云南、甘肃三省涉藏州县的;2.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3.部队服兵役两年以上的。
六、校招流程网上报名中国海油各单位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请登录招聘报名网站查询并投递简历,每名同学最多申请岗位不超过3个,可在一家单位或多家单位申请。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24:00网申地址:cnooc.zhaopin.com七、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中国海油按照应聘基本要求以及招聘岗位中的具体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统一考试的应聘毕业生名单。
八、统一考试1.考试时间:2024年11月10日14:00—16:002.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参加统一考试,由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线笔试。
请毕业生务必填写能直接联系到本人的国内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保持通讯畅通,并按通知提示进行准备。
3.后续发布考试有关详细情况,具体请关注中国海油官方微信或本网站。
4.纳入优才范围的毕业生,免予参加统一考试(需要登录网申地址报名),在注册简历时,须同步上传相应获奖证书证明材料。
九、招聘单位考核各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招聘方案,结合岗位需求报名情况,从优才免考和通过统一考试的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参加后续考核人选。
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安排及考核结果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十、注意事项1.本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无指定辅导用书。
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有关中国海油毕业生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中国海油各招聘单位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应聘毕业生报名费、考试费、保证金等。
3.毕业生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舞弊的学生,取消应聘资格。
已办理入职的,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欢迎广大毕业生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10-84521105。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2024年宣传工作人员招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宣传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为学校的发展和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宣传保证,山西晋中理工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向下滑动查看详情】一、招聘对象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硕士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1、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2、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3、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4、具有正确的政治思想立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5、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四、薪酬待遇1、本次招聘为正式聘用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学院提供全面的福利保障(包括山西省社保及太原市住房公积金);2、学校提供免费教师宿舍、通勤车、带薪寒暑假、节假日福利等;3、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年收入约5万—8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5、因师德师风问题受过处分的;6、现役军人。
六、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30日。
应聘人员请登录我院应聘报名登记网站进行报名,(网站地址:考生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格式JPG,宽高约120*160像素,字节大小30KB以下)。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料的,一经查询,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9月25日17:00资格审查采用线上审查的方式,报名人员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资料后的1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对其所填资料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者直接驳回,并注明驳回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后重新提交报名资料。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4年9月21日10:00 - 9月25日17:00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需登录电脑端报名系统在线缴纳考务费用200元/人,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费用概不退还。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按正常缴费流程完成报名,随后办理减免手续。
减免申请审核通过,笔试结束后,考试费用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26日9:00—17:00,前往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351-3439561。
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用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五)笔试笔试公告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1.准考证打印:笔试公告发布之后即可打印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直接打印即可(具体以笔试公告为准)。
2.考试形式: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逻辑推理和相关业务知识。
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查阅笔试成绩公告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公告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按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社区低保工作站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开始前,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的,顺次递补。
资格复审开始后,逾期不到放弃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从其他岗位中按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1-6为必备资料;7为以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军人家属身份报考的对应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太原市户籍考生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非太原市户籍考生提供居住证;3.笔试准考证;4.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6.《就业创业证》;7.以中共党员身份参加考试的需提供所在支部出具的证明;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考试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证件;以军人家属身份参加考试的需提供所在部队的相关证明和能证明与军人关系的证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审核部门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太原市杏花岭区民政局公章。
(七)面试面试公告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需加盖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太原市杏花岭区民政局公章)、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测评考生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行为举止、语言表达、亲和力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八)体检体检公告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愿放弃体检,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九)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选岗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进入公示期,若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十)选岗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报考岗位的具体服务社区。
若有人员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两站”工作人员由镇(街)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在区人社局备案;社区城镇居民低保工作人员在民政局备案。
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须统一参加区人社局、民政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先培训后上岗。
未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所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若本岗位无递补人选,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顺次递补。
“两站”工作人员全部为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
工资、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与监督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客观公正,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351-3439561区社会救助中心0351-3048931监督电话:区人社局 0351-3382451区民政局 0351-3382429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一)本公告的报名系统平台是应聘者报名的唯一平台,应聘者通过其他平台填报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本次招聘使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杏花岭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居民低保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治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市辅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向下滑动查看详情】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大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改革和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法治思维,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管理规范、辅助有力、纪律严明的辅警队伍。
二、招聘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4.坚持优化结构、重点保障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长治市公安机关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其中男性85名,女性15名,全部为市公安局监察勤务支队留置看护岗位。
四、招聘条件(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3日期间出生);4.具有长治市户籍或生源地为长治市(含各县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放宽至具有山西省户籍或生源地在山西省;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中专),但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学历、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辅警: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本次招聘由长治市人社局、长治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本公告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官网)及“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1.报名时间和方式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8:00。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rsj.changzhi.gov.cn),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65pxX413px,JPG或JPEG格式,小于50K)。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专业应当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
9月24日至9月27日每日上午10:00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将在报名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信息提出审核意见。
对填报材料不全的,通过报名信息平台告知应聘者补充资料;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未通过审查的人员,通过报名信息平台反馈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报名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
报名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要核减并调整招聘名额,核减后的名额向报考比最多的岗位依次调整,具体信息在本网站公告。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结果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9月28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收取,共计100元。
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减免考务费用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报名同时提交减免申请,并从报名网站上传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证明的PDF扫描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PDF扫描件(要求所有证明的开具时间为2023年至今)。
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网上先缴费,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10月15日前统一反馈,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5.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市人社局官网或“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市人社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如发现信息有误或其他细节存在疑问,请及时与市人社局或市公安局联系,以免影响考试。
报名人员要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笔试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将于10月19日在市区内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缺少证件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两个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限各120分钟。
公共科目、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3.加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适当给予加分,具体为笔试成绩加10分。
参加笔试的人员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一经发现有作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辅警招聘考试。
(四)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行体测(笔试合格线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长治市人社局官网和“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当天在测评点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1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
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长治市人社局官网和“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须注明考生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聘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后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2名以上报名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长治市人社局官网和“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两日内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治市人社局官网和“平安长治”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岗前培训及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中,存在考核不合格、有违法违纪行为、不能适应岗位要求、有心理精神障碍等情形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与拟招聘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我市公安机关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
对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辅警薪酬待遇标准,按照《长治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及公用经费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一)如招聘后岗位出现空余,将开展补聘。
根据实际空余数按照本次招聘中未聘用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予以聘用,男女比例按6:1确定。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长治市辅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55-2210285 (长治市公安局政治部) 0355-2192522 (长治市人社局事业科)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355-204216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13353412711(董老师)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