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吴绍志编辑 | 经历了近两年的法庭对抗,北京信托的投资者们总算是等来了一个好消息。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份二审民事判决书,针对北京信托与杭州磐晟投资的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磐晟投资对其持有的677.048万股歌华有线(600037.SH)股票进行出售,所得全部收入属于北京信托·丰收资本0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丰收资本016号”)项下的信托财产。
事情起源于2015年12月,歌华有线公告完成33亿元的定增计划,发行价格为14.77元/股,限售期限36个月。
磐晟投资参与了“中信建投定增财富5号资产管理计划”。
天眼查APP显示,王继存持有磐晟投资98%股权,滚石投资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后者的法人代表为王继青。
二审时,王继青亲自承认,她与王继存是姐妹关系。
2016年1月,王继存用磐晟投资持有的677.048万股歌华有线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与北京信托签订《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资金不低于1亿元,其中的1%投资于信托业保障基金。
信托计划期限为42个月,磐晟投资要在36个月后的6个月内完成股票的变现,股票的变现资金作为信托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