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六安裕安检察5月31日下午发布消息说,该检察院近日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杨某某、卢某某、张某某为首的13人电信诈骗团伙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该诈骗团伙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卢某某、张某某三人为首,由杨某某负责购买微信号、银行卡、诈骗平台及招募员工,卢某某和张某某负责资金操作变现。
2021年3月,三人安排业务员进行微信“养号”,在微信群内添加好友;同年4月,三人召集其他十名团伙成员于某会议中心酒店开始实施诈骗,期间该团伙构建虚假新能源投资项目平台,在各种微信群及微信好友聊天中大肆宣传该虚假平台,声称该项目系国家重点扶持项目,国家领导对该项目进行批示指示,以吸引受害人投资并承诺每天返还3%的投资额,计划等到投资额达到一定数额时,挂停平台实施收割。
仅十余天,该团伙利用该虚假投资平台诈骗受害人共计150余人,诈骗金额达30余万元。
该团伙全部成员于2021年4月21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裕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电信诈骗团伙隐瞒真相,以网络投资为诱饵,虚构国家相关部门影响力,诱导他人投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检察官提醒说,广大群众们交友要小心,投资需谨慎。
切忌轻易相信社交平台或投资平台所谓的“老师”、“专家”,更不要轻信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产品。
理财投资应选择合法合规平台及机构,做到安全理财,安心理财!袁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编辑 许大鹏